各院(部):
按照上级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做好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各项工作,现就报送2024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不含港澳台地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学科研人员指在我校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以及在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三、申报原则
(一)严格按照“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确定出访任务、国家和人员。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二)计划必须明确出访任务、出访人员、出访时间、前往国家、经费来源和邀请单位。如出访多个国家,每个国家都必须列出明确的邀请单位。
(三)因公出国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出访任务、出访人员、出访时间和国家。
(四)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
四、参加中央、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均在此报备范围,列入年度出访计划。未经报备和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团组不得出行。
五、申报程序及截止日期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申报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下午下班前汇总《河南工程学院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1),出访费用请参照《各国及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附件2)。纸质表格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版材料请通过OA邮箱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晨 联系电话:0371-62508970